各村(居)委会、镇属各有关单位:
为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,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,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结合我镇实际情况,经研究决定成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。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:
组 长:潘汉明(镇委书记、镇人大主席)
副 组 长:胡建洪(镇委副书记、镇长)
常务副组长:成伟雄(镇委副书记)
成 员:朱炳坚(镇委委员、副镇长)
罗志坚(镇委委员)
冯灿成(镇委委员)
何建勋(镇委委员、镇纪委书记)
柳敏毅(镇委委员)
禤志军(镇委委员、派出所所长)
蓝新云(镇委委员、武装部部长)
成振强(镇委委员)
徐金秀(镇人大副主席)
林镜流(副镇长)
卢伟华(副镇长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政办,负责开展我镇处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有关日常事务工作,联系人熊西子,电话:5622103。
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
2014年12月30日